一.科研管理工作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编制学院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(二)制定和完善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管理学院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,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计划立项、经费分配和过程管理。
(四)科研资助项目的管理。负责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、审批、协调、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。
(五)学院科研成果管理。负责学院科研成果培育、鉴定、成果报奖、成果登记与归档、推介,推进各类科研成果向社会、企业的应用转化等工作。
(六)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。负责对外横向科研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、协议的签订及项目检查、验收等全程管理工作。
(七)学院科研经费管理。负责组织制定学院科研计划、科研经费预算及科研经费管理。
(八)科技信息发布与交流。负责全院的科技信息对外发布,及时了解国内外科技发展动向,加强科技信息交流。
(九)知识产权(专利)管理工作。负责全院各类专利申报服务、管理和保护等工作。
(十)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各类科研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全院科研业绩统计及审核工作。
(十二)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。
(十三)档案管理和产研中心网站维护工作。负责各类科技档案整理、归档和移交工作,产研中心网站信息更新及维护工作。
(十四)完成学院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.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管理工作职责
(一)研究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校企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,编制学院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。
(二)制定并完善学院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(三)统筹学院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,负责制定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四)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、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发布校企合作相关信息。
(五)负责校企合作重点项目合同(协议)的签订与管理;组织和协助各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合同(协议)的签订与管理,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和考核系部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情况。
(六)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分析、总结,建立健全校企合作项目档案。
(七)负责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的各类校企合作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。
(八)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洽谈会、展览会,宣传推广校企合作办学成果,配合技术转移转化工作。
(九)完成学院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